近日,新桥矿业公司首次向井下3个外来施工单位共派驻了1名安全总监、3名安全副总监,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状,为他们发放聘书。同时派驻的还有3名安全员,协助安全总监(副总监)开展工作。
为加强对井下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,预防安全生产事故,新桥矿业公司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,结合生产实际,选定安全生产经验丰富、专业技术过硬、责任心强且熟悉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安全总监(副总监),在给予他们一定待遇的同时,要求必须接受安全环保部相应管理与考核,并在其指导下对井下外来施工单位进行专项安全监督、检查和指导。
安全总监(副总监)负责督促井下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各项制度,及时落实该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、要求及文件、会议、通知精神等;及时了解和掌握井下外来施工单位人员、设备、作业性质与计划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,参加其安全会议与活动,指导好安全生产工作;检查、督促井下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及时反馈信息,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落实,同时做好整改验收。
此外,安全总监(副总监)还需做好每日督查工作记录、月度安全管理信息汇总和季度安全绩效评价等工作,并书面上报安全环保部。
日常管理中,安全总监(副总监)与井下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一同下井、升井,便于对其施工重点部位、关键环节的全面检查、巡视,以及时全面掌握井下安全生产情况,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各类事故隐患、险情,确保井下安全生产。 (特约记者 朱常林)